个人信息被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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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时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等。处理需征得同意,禁止泄露或篡改。自然人有权查阅和纠正信息,国家机关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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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等。
  • 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需征得同意,禁止泄露或篡改。
  • 自然人有权查阅和纠正个人信息,发现错误可请求更正。
  •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篡改个人信息,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对知悉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

延伸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保护哪些类型的个人信息?

该条保护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需征得同意,禁止过度处理。

自然人如何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权利?

自然人可以查阅和更正个人信息,发现错误时可请求更正或删除信息。

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有哪些责任?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篡改个人信息,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国家机关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对知悉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

如果个人信息被非法处理,受害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受害者可以请求信息处理者删除信息,并可依据法律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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