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全球合规建设要求与企业实施策略分析报告(二):数据主体权利及合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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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GDPR赋予个人多项数据权利,如知情权、访问权、纠正权和删除权,确保数据处理的透明度和控制权。组织需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这些请求,以确保合规性和用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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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GDPR赋予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全面权利,确保数据处理的控制权和透明度。
  • 知情权:个人有权了解其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共享情况。
  • 访问权:数据主体可以确认其数据是否被处理,并获取相关信息和副本。
  • 纠正权:个人可以要求纠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数据。
  • 删除权:在特定条件下,个人可以要求删除其个人数据。
  • 限制处理权: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可以要求限制对其数据的处理。
  • 数据可移植性权:个人有权以结构化、常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接收其数据。
  • 反对权:个人可以基于特定情况反对对其数据的处理。
  • 自动化决策权:个人有权不受仅基于自动化处理的决策影响。
  • 组织需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数据主体的请求,以确保合规性和用户信任。
  • 响应时间:控制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响应数据主体请求,复杂请求可延长至两个月。
  • 沟通方式:响应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且不得收取费用。
  • 隐私政策应清晰、全面且易于访问,定期审查和更新。
  • 同意管理需确保同意是自由、具体、知情和明确的,且易于撤回。
  • 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以确保数据处理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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