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容提要
中国公安部和国家网信办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办法规定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使用方式和场景,强调了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明确了违反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该办法还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进行身份核验。
延伸解读
“网号”“网证”如何减少明文信息暴露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号是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但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非明文身份信息的认证凭证。用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后,在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互联网服务中,可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需向平台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这有助于减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
平台接入后的义务与用户选择权
办法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接入后,若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并通过验证,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同意提供。同时,平台应保障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其他用户享有相同服务。这意味着用户在不额外提交明文信息的情况下,仍应获得同等服务待遇。
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小化与告知同意要求
征求意见稿强调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提供申领、核验等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并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取得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取得单独同意。平台还需通过用户协议等书面形式,以显著方式告知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保存期限及用户权利行使方式等。用户依法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删除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申领使用的特别规定
办法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公共服务作出特别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应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下申领。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不满十四周岁的也需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网络身份认证的额外保护。
Q&A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该办法旨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自然人如何申请使用网号和网证?
自然人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和网证。
公共服务平台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化原则,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未成年人在申请网号和网证时需要注意什么?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代为申领。
互联网平台在接入公共服务后有什么义务?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
公众对《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