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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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网络安全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机构能力和质量。意见包括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等原则,确定了认证目录和规则,并组建了认证技术委员会。认证机构应符合法规要求,并建立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过认证的机构。各部门将推动认证结果应用,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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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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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实施意见,推进认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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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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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目录包括检测评估、安全运维、安全咨询和等级保护测评等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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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技术问题,研究认证目录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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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需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能力,并获得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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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需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完整记录认证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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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需公开收费标准及认证证书状态,并报送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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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证的机构需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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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认证机构及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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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推动认证结果应用,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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