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据局发布《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内容提要
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数据相关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强化治理监管。
延伸解读
监管职责的明确划分
《草案》清晰界定了各类数据监管主体:省数据主管部门统筹全省数据发展和管理,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网信部门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数据安全相关工作。这种分工有助于避免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效率,也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明确的对接路径。
公共数据目录与分类分级
《草案》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管理体系,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需编制本机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动态调整。同时,省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各机构按规则实施分类分级。这为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利用奠定了基础,也意味着相关机构需投入资源进行数据梳理和标准化。
数据流通交易的促进与规范
《草案》鼓励场内场外数据流通交易,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企业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开展数据交易。同时强调个人信息数据流通使用需遵守法律,不得侵害权益。对于数据跨境,鼓励自贸区探索低风险跨境流通数据目录和合规指引。这些措施旨在平衡数据利用与安全,企业需关注合规要求以把握市场机遇。
违规使用公共数据的后果
《草案》规定,对于未按承诺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超出授权范围开发利用数据等行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暂时关闭获取相关公共数据的权限;未按要求改正的,终止开放相关公共数据。数据处理者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将依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处罚。这提示企业使用公共数据时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和安全承诺。
Q&A
《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主要目的是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数据相关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强化治理监管。
《草案》对数据类型是如何定义的?
《草案》明确了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三种类型。
江苏省数据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省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基础制度和标准体系。
《草案》如何促进数据流通交易?
《草案》鼓励市场主体依法采取开放、交换、交易等方式流通使用数据,培育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
个人信息数据的流通使用需要遵守哪些法律?
个人信息数据的流通使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对于违反《草案》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理?
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并可责令改正,暂时关闭获取公共数据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