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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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规定包括委员会设立、成员要求、职责及会议规则,强调外部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独立性,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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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
  • 该规定旨在规范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 《规定》共计31条,涵盖委员会设立、成员要求、职责及会议规则等内容。
  • 外部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独立性,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性。
  • 大型网络平台需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外部成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
  • 外部成员由大型网络平台提名,聘任决定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 《规定》明确内部成员的任职要求及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重点监督事项。
  • 监督委员会需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 大型网络平台需配合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 《规定》还明确了信息公开、撤销制度及公众监督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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