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否则不得提供服务。已开展业务的APP需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向省级通信管理局备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对APP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处置未备案的APP。通知详细说明了备案要求和工作安排。
国家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提供者承担责任,申报安全评估,履行备案手续,数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含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符合法律规定,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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