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拟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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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文,约2600字,阅读约需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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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家网信部门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提供者申报安全评估、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防止生成虚假信息等。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防止歧视,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实施时间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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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国家网信部门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提供者需申报安全评估,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 生成内容应真实准确,防止虚假信息生成。
- 适用法律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
- 提供者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防止歧视。
- 提供者需对生成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 提供者需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处理个人信息请求。
- 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的种族、国别、性别等进行歧视性内容生成。
- 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提供者需采取措施防止再次生成。
- 违反规定的提供者将受到法律处罚,包括罚款和服务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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