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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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旨在深化数据治理,健全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首席数据官的职责和边界。适用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企业CDO制度的建立和职责包括制定企业数据治理战略、优化企业数据治理与发展、加强数据合规与安全保障。CDO需具备战略思维与规划能力、领导力与执行能力、对数据的深刻理解和对行业的洞察力等核心能力和素质。企业需填写备案表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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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旨在深化数据治理和健全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组织。
  • 适用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
  • CDO需制定企业数据治理战略、优化数据治理与发展、加强数据合规与安全保障。
  • CDO需具备战略思维、领导力、对数据的深刻理解和行业洞察力等核心能力。
  • 企业需填写备案表并报备,确保CDO制度的有效实施。
  • CDO应设置在企业最高管理层,负责数据相关战略工作和资源保障。
  • 企业需配置专职岗位负责数据处理和流通利用,支持CDO的工作。
  • CDO需制定数据治理战略,优化数据治理与发展,加强数据合规与安全保障。
  • CDO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数据价值观和创新能力。
  • 企业需实施CDO备案机制,确保人员变动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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