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内容提要
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共服务和“网号”“网证”的概念,强调了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规定了违反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
延伸解读
“网号”“网证”如何减少明文信息暴露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号是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且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非明文身份信息的认证凭证。用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后,在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互联网服务中,可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需向平台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这有助于降低平台侧明文身份信息泄露的风险。
平台接入后的义务与用户选择权
征求意见稿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平台接入后,若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并通过验证,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同意。同时,平台应保障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其他用户享有相同服务。这意味着接入平台需调整身份核验流程,并避免对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设置差别待遇。
未成年人申领有特别程序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应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应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下申领。此外,不满十四周岁者使用网号、网证进行登记核验时,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网络行为的特别保护。
个人信息处理遵循最小化与告知同意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提供申领、核验等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取得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取得单独同意。平台需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语言告知处理目的、方式、种类、保存期限及用户权利行使方式等。互联网平台需获取、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时,经用户授权或单独同意后,公共服务平台应按最小化原则提供。
Q&A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该办法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
自然人如何申请网号和网证?
自然人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网号和网证,无需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申请网号和网证需要注意什么?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需征得监护人同意后申领网号和网证。
公共服务平台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公共服务平台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互联网平台在使用网号和网证时有什么限制?
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提供明文身份信息,除非法律规定或用户同意。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