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巴黎恐袭案和莫焕晶案为例,指出律师为“坏人”辩护并非助纣为虐。判决前无人能被确认为罪犯,辩护针对的是“被指控者”而非“坏人”。其意义在于平衡控方权力,防止冤假错案,守住指控与定罪之间的界限。
完成下面两步后,将自动完成登录并继续当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