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旨在深化数据治理,健全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明晰首席数据官管理职责和边界。适用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企业需配置专职岗位负责数据处理、流通利用等具体工作,CDO需具备战略思维、领导力、对数据的深刻理解和对行业的洞察力等核心能力和素质。企业需填写备案表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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