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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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文,约2600字,阅读约需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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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旨在深化数据治理,健全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明晰首席数据官管理职责和边界。适用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企业需配置专职岗位负责数据处理、流通利用等具体工作,CDO需具备战略思维、领导力、对数据的深刻理解和对行业的洞察力等核心能力和素质。企业需填写备案表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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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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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试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旨在深化数据治理和健全企业数据安全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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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上海市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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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设立专职岗位负责数据处理和流通,CDO需具备战略思维、领导力和对数据的深刻理解等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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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O应设置在企业最高管理层,负责企业数据相关战略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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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配置专职岗位,支持CDO的工作,保障数据管理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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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O需制定企业数据治理战略,优化数据治理与发展,确保数据合规与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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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O需具备战略思维、领导力、对数据的深刻理解和行业洞察力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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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填写备案表并报备,遇人员变动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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